机动车登记
事项编码 | 实施机关 | 市公安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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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基金会法人,民办非企业法人,其他组织 | 咨询电话 | (010)12122 |
预约办理 | 无 | 监督电话 | |
是否收费 | 收费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 |
法定办结时限 | 5个工作日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 | ||
办理地点 | 1、使(领)馆、境外人员的机动车到车辆管理所办理。中国驻外使领馆人员境外自带车辆、申请京A号牌的摩托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到车辆管理所办理; 2、已申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人员的机动车到车辆管理所或车管分所办理; 3、申领京B号牌的国产摩托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和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记载的住所地址在远郊区县的轮式自行机械任选远郊车管站办理; 4、其他机动车任选新车检测场办理。其中,国产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可以任选远郊车管站或者其发牌点办理(大兴、昌平除外)。但已查验车辆、未办理注册登记的新车应当在查验车辆地点所属的发牌点办理注册登记; 4、在4S店检验发牌服务站查验的车辆在4S店发牌服务站办理注册登记。 | ||
承诺办结时限 | 2个工作日,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完成 | ||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物流快递 | 是 |
网上支付 | 否 | 中介服务 | 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数量限制 | 无数量限制 |
行使层级 | 市级 | 通办范围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运行系统 | 国家级 |
权限划分 | 无 | 行使内容 |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申报途径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 样表下载 |
其他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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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 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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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 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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