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用水文测站、其他一般水文测站设置批准
事项编码 | 咨询电话 | (010)89150663 | |
---|---|---|---|
事项名称 | 专用水文测站、其他一般水文测站设置批准 | 监督电话 | |
实施机关 | 市水务局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 |
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机关单位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基金会法人,其他组织,民办非企业法人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预约办理 | 网上预约 |
行使层级 | 市级 | 网上支付 | 否 |
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 物流快递 | 否 |
承诺办结时限 | 15个工作日 | ||
办理地点 |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 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 4层8号窗口 | 申报途径 |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
中介服务 | 无 |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数量限制 | 无数量限制 |
权限划分 | 无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行使内容 | 通办范围 | 无 | |
联办机构 | 无 | 运行系统 | |
实施主体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 设定依据
- 受理条件
- 办理条件
- 办理流程
- 申请材料
- 收费依据及标准
- 结果名称及样本
- 受理条件
申请人符合法定要求;材料齐备且符合法定形式和标准;内容填写真实完整;格式符合要求;签章有效。
- 办理条件
(1)材料是否齐备,内容填写是否完整,格式是否合乎要求,签章是否有效。 (2)项目建设符合《水文条例》等法规规定的设立依据; (3)对河湖水文监测无不利影响,或者有补救措施。
- 办理流程
- 申请[市级]→补正[市级]→受理[市级]→审查[市级](初审,复审,听证,实地勘察,专家评审,其他)→决定[市级]→制作行政文书[市级]→告知/送达[市级]
- 办理流程图
-
- 申请材料总要求
申请材料总要求:签字应使用钢笔或签字笔。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是否收费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