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北京市生育登记服务单》
事项编码 | 1100777000110113002000668417623100 | 咨询电话 | 80424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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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办理《北京市生育登记服务单》 | 监督电话 | 80477386 |
实施机关 | 空港街道三山新新家园社区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 |
事项类型 | 其他职权 | 预约办理 | 无 |
行使层级 | 乡镇(街道)级,村(社区)级 | 网上支付 | 否 |
法定办结时限 | 无 | 物流快递 | 否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
办理地点 | 北京市顺义区空港B区三山新新家园社区四区4-4 | ||
申报途径 | 窗口申报,网上申报,电话预约(预约办理用) | ||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 拨打空港街道计生办电话咨询80477690。 | ||
中介服务 | 无 |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数量限制 | 无数量限制 |
权限划分 | 无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行使内容 | 本级办理 | 通办范围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运行系统 | |
实施主体 | 空港街道三山新新家园社区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 设定依据
- 受理条件
- 办理条件
- 办理流程
- 申请材料
- 收费依据及标准
- 结果名称及样本
- 【部门规章】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两孩以内生育登记服务工作的通知》
制定机关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依据名称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两孩以内生育登记服务工作的通知》 发布号令(文号) 京卫指导〔2016〕7号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一、主要内容 夫妻一方或双方为本市户籍,拟生育第一个或第二个子女的,实行生育登记,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依法享受计划生育和妇幼健康等公共服务。 二、办理方式 1.网上登记 登录“北京市生育登记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生育登记。需要领取《北京市生育登记服务单》的,可在办理生育登记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登录系统自行下载打印,也可到一方户籍地社区村(居)、乡镇(街道)服务窗口打印。 2.现场登记 持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到一方户籍地社区村(居)或乡镇(街道)填写《北京市生育登记信息采集表》后办理生育登记。子女已出生补办生育登记的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需要领取《北京市生育登记服务单》的,可在办理生育登记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到办理生育登记的社区村(居)或乡镇(街道)领取,也可登录系统自行下载打印。
- 受理条件
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
- 办理条件
夫妻一方或者双方为本市常住户口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办理本市《生育服务证》。
- 办理流程
- 申请[街乡级] → 补正[街乡级] → 受理[街乡级] → 审查[街乡级] → 决定[街乡级]
- 办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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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说明1 :
所需材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提交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1份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 (2)夫妻双方户口本:提交夫妻双方户口本(原件1份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 (3)结婚证及历次离婚证:提交结婚证及历次离婚证(原件1份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
材料名称:结婚证及历次离婚证材料类型:表格类材料名称:夫妻双方身份证材料类型:表格类材料名称:夫妻双方户口本材料类型:表格类
- 申请材料总要求
- 收费标准及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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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不收费
- 《生育服务证》
结果名称 《生育服务证》 结果样本 有效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