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第1号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经与有关部门研究,决定:
一、凡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我市二级(乙级)、三级保密资格(资质)证书到期的(已取得新的证书或作出不予许可决定的除外),在已顺延基础上,有效期统一延至2022年12月31日。
二、凡2022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我市二级(乙级)、三级保密资格(资质)证书到期的,有效期顺延6个月。
三、我市保密资格(资质)现场审查工作视疫情防控形势适时开展。
各保密资格(资质)单位要自觉遵守保密管理规定,落实安全保密技术防护措施,主动接受主管部门监督,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北京市国家保密局
202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