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国家保密局公告

日期:2022-05-30 17:40:00 来源:北京市国家保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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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号      

  〔2022〕年 第1号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经与有关部门研究,决定:

  一、凡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我市二级(乙级)、三级保密资格(资质)证书到期的(已取得新的证书或作出不予许可决定的除外),在已顺延基础上,有效期统一延至2022年12月31日。

  二、凡2022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我市二级(乙级)、三级保密资格(资质)证书到期的,有效期顺延6个月。

  三、我市保密资格(资质)现场审查工作视疫情防控形势适时开展。

  各保密资格(资质)单位要自觉遵守保密管理规定,落实安全保密技术防护措施,主动接受主管部门监督,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北京市国家保密局       

  2022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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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banshi.beijing.gov.cn/changpinggonggao/202205/t20220530_4275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