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通州经济开发区西区南扩区三、五、六期 棚户区改造项目核准的批复 副中心发改(核)〔2020〕18号

日期:2020-12-28 18:06:00 来源:北京城市副中心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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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通州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

  你单位《关于通州经济开发区西区南扩区三、五、六期棚户区改造项目核准的请示》(通住保文〔2020〕8号)收悉。根据北京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2020年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任务>的通知》(京政办发〔2020〕11号),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通州区经济开发区西区南扩区三、五、六期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项目纳入保障房建设计划的会议纪要》(2020年第175号),通州区政府《关于通州经济开发区西区南扩区三、五、六期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通政函〔2020〕157号)、《关于通州经济开发区西区南扩区三、五、六期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房工程完善手续的请示》(通政文〔2019〕56号)及市政府批示、《关于通州经济开发区西区南扩区三、五、六期棚户区改造项目有关问题的函》(通政函〔2020〕347号),市规划自然资源委通州分局《关于通州经济开发区西区南扩区三、五、六期棚户区改造项目“多规合一”协同平台初审意见的函》(京规自[通]初审函〔2020〕0042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2020规自[通]预选字0003号)、《关于通州经济开发区西区南扩区三、五、六期棚户区改造项目相关规划情况的函》(京规自通函〔2020〕1107号)等相关文件,经研究,同意北京市通州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实施通州经济开发区西区南扩区三、五、六期棚户区改造项目。现就有关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土地前期开发

  (一)建设地点:通州区张家湾镇。具体用地范围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确定。

  (二)规划用地:规划总用地面积729706.471平方米,其中规划建设用地面积406205.689平方米,代征道路面积194367.360平方米,代征绿地面积129133.422平方米。具体规划用地指标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核定。

  (三)规划建设规模及内容:按照“多规合一”初审意见中相关地块用地面积及容积率规划指标,建筑控制规模约699919.841平方米,建设内容为二类居住、其他类多功能、医疗卫生及教育用地等。具体建设规模指标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核定。

  (四)工作内容:进行征地、拆迁和必要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前期开发完成后,回迁安置房地块先行组织供应,经营性用地达到入市交易条件后入市交易。

  二、回迁安置房建设

  (一)规划用地:位于FZX-1103-6006、6008、6009、6011地块,安置房及配套的具体用地四至、用地面积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确定。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地上建筑控制规模为185402.073平方米,建设内容为安置房及配套。具体规划指标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核定。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总投资估算为512461万元,所需资金全部由北京市通州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筹措解决。

  四、本批复附《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1份,请项目单位据此依法开展招标工作。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变更招标方案的,应当报北京城市副中心管理委员会重新核准。

  五、本批复有效期2年。

  六、回迁安置房建设请据此进一步向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落实规划建设方案。在项目批复有效期内办理回迁安置房年度投资计划。该规划范围内的其他建设项目,请按有关规定单独办理项目立项手续。

  请据此办理有关手续。。

  附件: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北京城市副中心管理委员会

  2020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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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banshi.beijing.gov.cn/fttzgg/202012/t20201228_4267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