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02
1111000000002888XF
北京市公安局
对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驾驶证或者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行为进行处罚
1111000000002888XF2110207652000
0
02dc8c11-c98a-49ac-9e39-2b3cf096db42
4e67bceb-b87f-4995-96f2-7371af74a5ef
2^3
02
市公安局
110000000000
{"VERSION":"20240415","ONLY_ID":"0d27c0fc-81ed-11ea-8de7-fa163e4f9ad9","IS_CONSTRUCTION":"","POWER_NAME":"对驾驶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有分散注意力、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进行处罚","POWER_CODE":"C0613100","POWER_ATTRIBUTE":"1","ITEM_REALITY_USELEVEL":"","YWBLX_ID":"4e67bceb-b87f-4995-96f2-7371af74a5ef","ALIAS_NAME":"","EMPOWER":"0"}

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北京市

对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驾驶证或者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行为进行处罚 [展开]

加入收藏 手机查看
指南意见征集

基本信息

事项编码 1111000000002888XF2110207652000 事项类型 行政处罚
实施主体 北京市公安局 所属机构 北京市公安局
行使层级 市级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运行系统 权力来源
处罚的行为 对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驾驶证或者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行为进行处罚
处罚的种类
处罚的幅度 处二百元以上或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处十五日拘留。
处罚结果名称 道路交通安全违反行为处罚决定书;不予处罚决定书
显示更多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步骤 审查标准 办理结果

设定依据

服务承诺

法定办结时限 43(工作日)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10)122【展开】

投诉监督方式

常见问题 查看全部

服务评价 查看全部

党政机关

移动版

主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承办:北京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版权所有: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 京ICP备0506093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0000088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9640 京ICP备05060933号

运行管理:首都之窗运行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