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办Ⅱ级(含)以上大型焰火燃放活动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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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即办件
1111000000002888XF2000109122001
行政许可
法定本级行使
无
无
国家级垂管系统
办理信息
自办件
20(工作日)
0(工作日)
无
不收费
否
是
网上申报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无
实施主体信息
北京市公安局
北京市公安局
法定机关
市级
分条件办理(市区)
Ⅰ级、Ⅱ级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受理;Ⅲ级、Ⅳ级、Ⅴ级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受理。
申请与受理
办理步骤:申报/收件
办理时限:0个工作日
审查标准:申报材料齐全包括:《焰火燃放许可证》申请表、燃放作业方案。
办理结果:提交材料
办理步骤:受理
办理时限:0个工作日
审查标准:申报材料齐全包括:《焰火燃放许可证》申请表、燃放作业方案。
办理结果:收齐材料,并在民爆信息管理系统中点击受理确认。
审查与决定
办理步骤:决定
办理时限:0个工作日
审查标准:(1)燃放烟花爆竹的种类、规格、数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
(2)燃放作业方案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
(3)燃放作业单位、作业人员符合行业标准规定的资质、资格条件。^
办理结果:申报材料审核后,对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做出批准的决定并发证;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做出不予批准的决定。
颁证与送达
办理步骤:发证
办理时限:0个工作日
结果名称:
1、焰火燃放许可证
送达方式:
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一、《焰火燃放许可证》申请表
材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原件1份
介质要求:表格类;电子
其他要求:
二、焰火燃放作业方案
材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原件1份
介质要求:文本类;电子
其他要求:
申请材料总要求:
不收费
【行政法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制定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依据名称:
发布号令(文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455 号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66 号修正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第三条:国家对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和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实行许可证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不得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 第三十三条 申请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主办单位应当按照分级管理的规定,向有关人民政府公安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有关材料:
(一)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时间、地点、环境、活动性质、规模;
(二)燃放烟花爆竹的种类、规格、数量;
(三)燃放作业方案;
(四)燃放作业单位、作业人员符合行业标准规定条件的证明。
受理申请的公安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对提交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焰火燃放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说明理由。
1.问:快递申请的邮寄信息?
答:1、市级邮寄地址为: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收件人:治安管理总队。2、区级邮寄地址为:见各区受理窗口地址(可拨打各区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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