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02
111100000000271742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对(医疗器械使用单位)未妥善保存购入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原始资料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1111000000002717422110246293000
0
1a6d1055-edac-43ba-9bd8-e92edeaf54bd
0664a833-b9ac-11e9-90a7-00fff2253a5c
2^3
02
市药监局
110000000000
{"VERSION":"20211231","ONLY_ID":"0d86197a-81ed-11ea-8de7-fa163e4f9ad9","IS_CONSTRUCTION":"","POWER_NAME":"对(医疗器械使用单位)未妥善保存购入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原始资料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POWER_CODE":"C4607300","POWER_ATTRIBUTE":"1","ITEM_REALITY_USELEVEL":"","YWBLX_ID":"0664a833-b9ac-11e9-90a7-00fff2253a5c"}

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北京市

对(医疗器械使用单位)未妥善保存购入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原始资料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展开]

加入收藏 手机查看
指南意见征集

基本信息

事项编码 1111000000002717422110246293000 事项类型 行政处罚
实施主体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所属机构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行使层级 市级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运行系统 权力来源
处罚的行为 (医疗器械使用单位)未妥善保存购入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原始资料的
处罚的种类
处罚的幅度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计生主管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处罚结果名称 处罚结果
显示更多

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步骤 审查标准 办理结果

设定依据

服务承诺

法定办结时限 64(工作日)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10)12345【展开】

投诉监督方式

常见问题 查看全部

服务评价 查看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