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和归档
到现场0次
北京市
自然人、其他组织
即办件
1111000068835060602002014204002
公共服务
法定本级行使
无
无
市级自建(垂管)
办理信息
自办件
44(工作日)
0(工作日)
网上预约
不收费
否
否
网上申报、app:北京人社、公众号:北京人社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无
实施主体信息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法定机关
无
市级
无
无
申请与受理
办理步骤:申报/收件
办理时限:0个工作日
审查标准:委托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管理人事档案的单位或个人
办理结果:1.申请通过的进入受理环节;2.申请不通过的,一次性告知原因
办理步骤:受理
办理时限:0个工作日
审查标准:1. 委托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管理人事档案的单位或个人
2.审核申请材料,材料齐全、填写完整
办理结果:1.材料齐全且符合标准的可受理 ;2.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标准,一次性告知原因,返还材料
审查与决定
办理步骤:决定
办理时限:0个工作日
审查标准:1.归档材料属于档案材料范围之内
2.归档材料内容齐全,真实有效
3.归档材料填写规范完整,签章齐全
4.归档材料内容不与档案现有材料内容矛盾
办理结果:1.符合规定的,可办理材料归档 ;2.不符合规定,一次性告知原因,返还材料
颁证与送达
办理步骤:发证
办理时限:0个工作日
结果名称:
1、档案材料归档
送达方式:
窗口领取网站下载:https://bjt.beijing.gov.cn/renzheng/open/login/goUserLogin?client_id=2117&redirect_uri=http://fuwu.rsj.beijing.gov.cn/bjtsso/third/redirect&response_type=code&scope=user_info&state=http://fuwu.rsj.beijing.gov.cn/jycy/bjdafwpt/dafw/clgd/index.html
申请材料总要求:为保障档案安全及个人权益,办理业务时可凭身份证(电子身份证)、社保卡(电子社保卡)、护照、机动车驾驶证现场比对核实身份。
不收费
【行政法规】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制定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依据名称:
发布号令(文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第十五条 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下列服务,不得收费:(一)人力资源供求、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职业培训等信息发布;(二)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创业开业指导;(三)就业创业和人才政策法规咨询;(四)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五)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六)办理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接收手续;(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服务。
【部门规章】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
制定机关: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组织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档案局
依据名称:
发布号令(文号):
人社部发﹝2014﹞90号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第三条 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是基本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的重要内容。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应当包括:档案的接收和转递;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和归档;档案的整理和保管;为符合相关规定的单位提供档案查(借)阅服务;依据档案记载出具存档、经历、亲属关系等相关证明;为相关单位提供入党、参军、录用、出国(境)等政审(考察)服务。
【部门规章】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的通知
制定机关: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组织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邮政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档案局
依据名称:
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的通知
发布号令(文号):
人社部发﹝2021﹞112号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第八条 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应当提供免费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不得收取档案保管费、查阅费、证明费、转递费等名目的费用。
【规范性文件】关于进一步做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公共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
制定机关:
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邮政管理局 、北京市档案局
依据名称:
发布号令(文号):
京人社公服发〔2022〕35号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四)加强档案内容建设,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与档案材料形成单位和流动人员间增强协调联动,通过签订委托存档协议等形式,明确权利和义务。以促进流动人员职业发展为目标,建立健全档案材料收集机制,按规定主动收集相关材料。引导和鼓励档案材料形成单位将真实反映流动人员遵守规章制度、从事重要工作和取得成效,以及个人诚实守信等方面材料归入档案,更好发挥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在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面的作用。
1.问:是否收费?
答:不收费
服务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