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资、合作中医医疗机构设置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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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

法定工作日: 上午08:30 - 12:00、下午12:00 - 17:30; 周六:上午:08:30 - 12:30(需预约);法定节假日不对外服务。;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2:0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下午17:00 - 17:30; 周六上午09:00 - 1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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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10)55532857
投诉监督电话:(010)12345承诺件
1111000000002167XG2000123003000
行政许可
法定本级行使
无
全市
国家级垂管系统

办理信息
自办件
30(工作日)
7(工作日)
网上预约,电话预约:(010)89150001
不收费
否
是
无

实施主体信息
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
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
法定机关
无
市级
区级卫生健康委对申请设置三级中医机构的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由市中医局进行终审。

申请材料总要求:上述材料均加盖单位公章。网上提交材料加盖电子印章的,无需现场提交纸质材料。 合资、合作外资方的法人注册登记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银行资信证明应经合资、合作外资方或外资独资放所在国公证机构公证,或合资、合作外资方所在国驻中国使(领)馆认证。各类材料的外文文本应经中国具有翻译资质的公司翻译或中国公证机构翻译公证。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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