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基本编码 | 110117002002 | 事项编码 | 11110000765000432H2110117002002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110000765000432H211011700200201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实施主体 | 北京市水务局 | 服务对象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 { 延时服务时间:每周六9:00-13:00(法定节假日除外,需预约)} 查看详情 | ||
办理地点 |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综合窗口 查看详情 |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网上支付 | 否 |
所属机构 | 北京市水务局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进驻大厅类型 | 政务中心 |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 |
行使层级 | 市级 | 运行系统 | 市级 |
物流快递 | 否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预约办理 | 办理形式 | ||
中介服务 | 无 | 数量限制 | 无 |
通办范围 | 无 | 行使内容 | 1、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范围内,国家机关、中央在京单位、部队以及设计年用水量超过10万立方米(含)或者建筑面积超过10万平方米(含)以上的项目报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其他项目由所属区域的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查。2、其他区(县),设计年用水量超过30万立方米或者建筑面积超过20万平方米的,经项目所属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后,报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年用水量不足30万立方米(含)或建筑面积不到20万平方米(含)的项目,由项目所属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
权限划分 | 分条件办理(市区) | 特别程序 | 无 |
受理条件 | 1、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免除办理。2、符合《北京市节约用水办法》、《北京市水务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节水设施方案审查办理指南(试行)》的通知》以及设定依据中其他法律法规的要求及节水技术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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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无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 样表下载 |
其他要求 | 申请材料总要求 | 1、上述提交材料均需加盖项目建设单位公章。 2、不能按照受理条件提供的材料,应当书面说明原因。 3、签字应使用钢笔或签字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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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名称及样本
无
设定依据
无
收费标准及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