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及国务院直属单位接收应届高校毕业生分配在京入户
到现场1次
北京市
咨询电话:(010)89150418
投诉监督电话:(010)12345即办件
1111000000002888XF2110707002004
行政确认
法定本级行使
无
无
市级自建(垂管)

办理信息
初审件
1(工作日)
0(工作日)
网上预约,电话预约:(010)89150001
不收费
否
否
无

实施主体信息
北京市公安局
北京市公安局
法定机关
无
市级
市级受理,市级审批。

申请材料总要求:申办人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规范、齐全。请办理准迁手续前,登录北京市公安局官网(http://gaj.beijing.gov.cn)——我要办——户政业务——16因工作原因调动办理户口准迁手续,输入调京人身份证号进行电子信息查询。若显示“已收到您的落户信息,可按指南提示到相关户政大厅办理。”请带齐所需证件、材料后办理。若显示“未查到您的信息,建议根据批件提示,带齐相关证件材料到户政大厅咨询”,请联系审批单位将落户信息发送至北京市公安局。请通过电话咨询(电话:010-89150202/010-89150418)确认所需材料。按照《北京市设立区级公共集体户工作方案》及区公共集体户档案管理要求,办理区级公共集体户内人员落户手续,需由用人单位管理员(户主)及本人共同到场,需提供《区级公共集体户户内人员履责承诺书》、《区级公共户入户意向函》。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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