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基本编码 | 111024004000 | 事项编码 | 11110000MB1663498E2111024004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110000MB1663498E211102400400001 |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实施主体 |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服务对象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 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00 查看详情 | ||
办理地点 | 北京市朝阳区安苑东里一区14号北京市计量检测科学研究院收发室1—6号窗口 查看详情 |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网上支付 | 否 |
所属机构 |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授权组织 |
进驻大厅类型 | 其他地点 |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 |
行使层级 | 市级 | 运行系统 | 市级部门 |
物流快递 | 否 | 办理方式 | 初审件 |
预约办理 | 办理形式 | ||
中介服务 | 无 | 数量限制 | 无 |
通办范围 | 无 | 行使内容 | 使用实行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当地县(市)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强制检定。当地不能检定的,向上一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强制检定。 |
权限划分 | 无 | 特别程序 | 无 |
受理条件 | 1.符合计量法律、法规、规章、计量检定规程等。 2.在本行政区域内使用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的单位;在本行政区域内使用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的单位;在本行政区域内使用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且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工作计量器具的单位或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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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无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 样表下载 |
其他要求 | 申请材料总要求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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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名称及样本
无
设定依据
无
收费标准及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