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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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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服务对象 |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办理形式 | |
受理条件 | 1.示范平台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一般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在本市且成立时间两年以上,资产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 (二)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好的发展前景;单位或法定代表人诚信守法,在申请受理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未受到刑事及严重行政处罚,无司法、行政机关认定的严重失信行为。 (三)在专业服务领域或区域内有一定声誉和品牌影响力,服务中小企业的数量达到一定规模,年服务京津冀中小企业的数量原则上不少于100家。对聚焦“高精尖”产业领域在小试中试、概念验证、智能制造等生产制造环节提供服务的平台,服务企业的数量要求可适当放宽,原则上不少于50家。 (四)有固定经营服务场所和必要的服务设施、仪器设备等;有组织带动社会服务资源的能力,集聚专业服务机构5家以上。 (五)具备信息化服务系统,具有信息展示、查询功能;能够综合应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基本达到运营管理智能化、信息收集分析数字化。 (六)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管理制度,规范的服务流程,合理的收费标准和完善的服务质量保证措施;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年度服务目标。 (七)有健全的管理团队和人才队伍,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人员中,本科及以上学历和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8人。 (八)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的营业收入占比不低于50%,且面向中小企业提供一定的公益性免费服务。 (九)服务对象满意度不低于90%。 由机关事业单位、社团法人主办,服务业绩突出、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平台,上述条件可适度放宽。 示范平台应至少具备以下服务功能中的一项。 (一)综合咨询服务。提供政策解读、质量标准、物流管理、商务合作、国际交流、财税金融、市场开拓、管理咨询、法务审计、产业对接等综合咨询服务及其他专业信息咨询服务。 (二)创业辅导服务。提供创业指导、创业场地、项目策划、商务代理、投融资顾问等创业服务,以及战略规划、人力资源、人才培训、工商财税、企业管理模式、商业模式创新等辅导服务。 (三)技术创新服务。具有组织创新技术服务资源的能力,为中小企业开放专业仪器设备;提供工业设计、解决方案、检验检测、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技术开发、技术转移、技术对接、知识产权、创新资源共享、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及推广等服务。 (四)数字化应用服务。围绕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运营管理等环节,提供系统服务、数控设备、工业互联网平台以及网站建设、软件开发、信息安全、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上云用云等数字化和智能化服务,提高企业生产经营效率。 (五)人力资源服务。围绕提升企业管理水平,提供人力资源规划、咨询服务,以及人才招聘、引进输送和培训服务。 (六)融资促进服务。提供金融产品、投融资信息、融资策划、融资撮合、融资担保、上市服务、信用征集与评价等服务。(来源:《北京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管理办法》(京经信发〔2022〕37号)第六条、第七条) 2.申报材料齐全,内容完整,签章有效,各项证照在有效期内。 | ||
办理时间 |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3:3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下午17:00 - 17:30; 周六上午09:00 - 13:00;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2:0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下午17:00 - 17:30; 周六上午09:00 - 13:00; } 查看详情 | ||
办理地点 |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综合窗口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48号二区(东南角)综合窗口 查看详情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010)89150414【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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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监督方式 | |||
基本编码 | 112005003000 | 事项编码 | 11110000693225666K2112005003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110000693225666K211200500300001 | 进驻大厅类型 |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网上支付 | 否 |
所属机构 |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 |||
行使层级 | 市级 | 运行系统 | 市级统建系统 |
物流快递 | 是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预约办理 | 数量限制 | 无 | |
中介服务 | 无 | 权限划分 | 无 |
通办范围 | 全市 | 特别程序 | 无 |
行使内容 |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示范平台的认定评价和管理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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