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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需要办理领事认证的文件有哪些?
用于通关结汇的商业单证(如:原产地证、商业发票、报关单、装箱单、提单、商检证、保险单等),涉外商贸活动的证明文件(如:出口声明、代理协议、合同、价格单、品质证明、自由销售证明、营业执照、公司章程、质量体系证明、资信证明、公证书等),以及各类民事文件(如:出生证、结婚证、亲属证明、学历证明、驾照、毕业证、民事委托书等)。
2、什么是领事认证?
领事认证是指领事认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对国内涉外公证书及其他证明文书或国外有关文书上最后一个印鉴、签名予以确认的活动。其目的是使一国出具的文书能在另一国境内得以承认,不会因为怀疑文书上的印鉴、签名的真实性而影响其域外的法律效力。领事认证不对公证书或者其他证明文书证明的事项行使证明职能,不对文书内容本身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文书内容由文书出具机构负责。
3、什么是双认证?
所谓“双认证”是指我国内地有关机构出具的涉外公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书在送国外使用前,办理好我国外交部领事司或其委托的地方外办的领事认证后,还需按文书使用国要求办理该国驻华使领馆的领事认证,方可被文书使用国接受。
4、领事认证会失效吗?
会。经领事认证的文书内容被更改、替换的,领事认证书无效。经领事认证的公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书依法定程序确定有错误而进行更正的,原公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书上的领事认证自动失效。经领事认证的公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书依法定程序撤销的,领事认证书自该公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书因撤销而失效之日起同时自动失效。
5、什么是单认证?
所谓“单认证”是指我国内地有关机构出具的涉外公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书在送往国外使用前只需办理我国外交部领事司或其委托的地方外办的领事认证,文书使用国即可接受该文书。
6、什么是附加证明书?
附加证明书是适用于《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简称《公约》)缔约国之间的、用以替代传统领事认证书的一种有固定格式的证书。公文书加贴附加证明书后,无需其他认证手续即可在《公约》缔约国之间自由流转。 附加证明书与领事认证书具备同等效力。同领事认证书一样,附加证明书仅证明所证公文书的来源,确认文书上最后一个印鉴、签名的真实性,并不证明公文书内容本身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公文书内容真实性仍遵循“谁出具,谁负责”原则。 在中国,外交部是附加证明书签发管理工作的主管机关,外交部领事司是具体执行部门,附加证明书由外交部及其委托的地方外办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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