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事项编码 | 1111000068835060602110211059000 | 事项类型 | 行政处罚 |
| 实施主体 |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所属机构 |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行使层级 | 市级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 运行系统 | 市级自建(垂管)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 处罚的行为 | 对职业中介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用人单位,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补贴的行为进行处罚 | ||
| 处罚的种类 | |||
| 处罚的幅度 | 职业中介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补贴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补贴,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同时将违法行为信息记入企业信用信息系统。 | ||
| 处罚结果名称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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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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