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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yzt.beijing.gov.cn/am/oauth2/authorize?service=bjzwService&response_type=code&client_id=092921359_08&scope=cn+uid+idCardNumber+reserve3+extProperties+credenceClass&redirect_uri=http%3a%2f%2fwebunitasst.minke.cn%3a90%2fBjLoginSingle%2fBJZWSSO%3Fbusitype%3D99
2
https://ad.wsb003.cn/handle/ind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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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11110000092921359M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医疗广告审查
11110000092921359M200012301600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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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e1700b5-a5e8-4f8c-b12c-7cfcafad51bc
2
01
市卫生健康委
110000000000

医疗广告审查

到现场0

北京市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09:00 - 12:00、下午13:30 - 17:00(法定工作日延时服务时间: 上午08:30 - 09:00、中午12:00 - 13:30、下午17:00 - 17:30); 周六:上午:09:00 - 13:00(周六为延时服务时间,需提前预约);法定节假日不对外服务。;北京市通州区永乐店镇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8:30 - 12:00; 下午: 13:3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中午12:00 - 13:30; 下午17:00 - 17:30; 周六上午08:00 - 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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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1-3层综合窗口 北京市通州区永乐店镇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永乐大街9号永乐店镇人民政府后楼西侧永乐店镇政务服务中心 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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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10)89150073
投诉监督电话:(010)12345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其他组织

办件类型:

承诺件

事项编码:

11110000092921359M2000123016000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数量限制:

通办范围:

全区

运行系统:

受理条件:

材料齐全、符合要求:医疗广告申请主办单位为依法设立的医疗机构

办理信息

办理方式:

初审件

法定办结时限:

2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3(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电话预约:(010)89150001

是否收费:

不收费

网上支付:

物流快递:

申请途径:

网上申报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中介服务: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网上查询:http://wjw.beijing.gov.cn/

实施主体信息

实施主体: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所属机构: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联办机构:

行使层级:

市级

权限划分:

行使内容:

展开全部

申请与受理

办理步骤:受理

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

审查标准:材料齐全、符合要求:医疗广告申请主办单位为依法设立的医疗机构

办理结果: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受理;材料不齐全,不符合规定,不受理。

审查与决定

办理步骤:决定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审查标准:材料齐全、符合要求:医疗广告申请主办单位为依法设立的医疗机构

办理结果:符合规定,许可;不符合规定,不许可。

颁证与送达

办理步骤:制证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结果名称:

1、医疗广告审查证明

办理步骤:发证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送达方式:

窗口领取公告送达邮寄送达直接送达留置送达自助柜网站下载:undefined其他:undefined

一、医疗广告审查申请表

材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原件1份

介质要求:表格类;纸质

其他要求:一、医疗机构登录北京市医疗机构电子管理系统,进入“医疗广告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在线提交材料,核对后确认提交。      二、医疗机构通过“医疗广告系统”查询审批进程,收到审批完成短信通知后,打印具有唯一识别码的全套申请材料纸质版(一份),并在需签字、盖章处分别签字、加盖公章。 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携身份证明、申请材料纸质版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原件经现场审核无误后即可带回)到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领取《医疗广告审查证明》。      三、医疗机构提交的纸质版申请材料需与在线提交的电子材料一致。存在不一致的,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依法追究当事人相关责任,并撤回已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

样表下载空表下载

二、医疗广告成品样件表

材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原件1份

介质要求:表格类;纸质

其他要求:

样表下载空表下载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

材料来源:政府部门核发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副本原件1份(副本原件仅供查验)

介质要求:结果文书类;纸质

其他要求:原件经现场审核无误后即可带回

样例下载

申请材料总要求:请登录《北京市医疗机构电子化注册管理系统》,进入医疗广告系统进行提交。网上提交材料加盖电子印章的,无需现场提交纸质材料。

医疗广告审查证明

结果名称:

医疗广告审查证明

结果样本:

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样本.doc

有效时间:

一年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制定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依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发布号令(文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第四十六条 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和保健食品广告,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其他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由有关部门(以下称广告审查机关)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 第四十七条 广告主申请广告审查,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向广告审查机关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部门规章】医疗广告管理办法

制定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依据名称: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

发布号令(文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26号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第八条 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应当向其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医疗广告审查申请表》;   (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应当加盖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公章;   (三)医疗广告成品样件。电视、广播广告可以先提交镜头脚本和广播文稿。   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应当向其所在地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申请。 第九条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对医疗广告成品样件内容进行审查。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需要请有关专家进行审查的,可延长10日。   对审查合格的医疗广告,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发给《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并将通过审查的医疗广告样件和核发的《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予以公示;对审查不合格的医疗广告,应当书面通知医疗机构并告知理由。

1.问:对于脚本的要求

答:影视广告需提交纸质版脚本,网络上传应为成品。广播广告纸质版需提交广播文本,网络上传应为成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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