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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伤残等级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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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退役军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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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北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星期一至星期四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星期五上午09:00-11:30(法定节假日除外)无延时服务
北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6号退役军人服务大厅1号2号3号
1.适用对象为下列中国公民: (一)在服役期间因战因公致残退出现役的军人,在服役期间因病评定了残疾等级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 (二)因战因公负伤时为行政编制的人民警察; (三)因战因公负伤时为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四)因参战、参加军事演习、军事训练和执行军事勤务致残的预备役人员、民兵、民工以及其他人员; (五)为维护社会治安同违法犯罪分子进行斗争致残的人员; (六)为抢救和保护国家财产、人民生命财产致残的人员;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民政部门负责伤残抚恤的其他人员。 前款所列第(四)、第(五)、第(六)项人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应当认定视同工伤的,不再办理因战、因公伤残抚恤(来源《伤残抚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事务部令第1号第二条)。2.申请应携带原件,提交的材料应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材料完整、清晰,要求签字的须签字; 3.凡申请材料需提交复印件的,申请人须在复印件上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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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伤残等级评定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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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件类型

  • 1

    到现场次数

  • 6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 60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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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北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服务对象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办理形式
受理条件 1.适用对象为下列中国公民: (一)在服役期间因战因公致残退出现役的军人,在服役期间因病评定了残疾等级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 (二)因战因公负伤时为行政编制的人民警察; (三)因战因公负伤时为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四)因参战、参加军事演习、军事训练和执行军事勤务致残的预备役人员、民兵、民工以及其他人员; (五)为维护社会治安同违法犯罪分子进行斗争致残的人员; (六)为抢救和保护国家财产、人民生命财产致残的人员;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民政部门负责伤残抚恤的其他人员。 前款所列第(四)、第(五)、第(六)项人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应当认定视同工伤的,不再办理因战、因公伤残抚恤(来源《伤残抚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事务部令第1号第二条)。2.申请应携带原件,提交的材料应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材料完整、清晰,要求签字的须签字; 3.凡申请材料需提交复印件的,申请人须在复印件上签字确认。
办理时间 北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星期一至星期四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星期五上午09:00-11:30(法定节假日除外)无延时服务 查看详情
办理地点 北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6号退役军人服务大厅1号2号3号 查看详情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10)59865251【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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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000724007000 事项编码 11110000MB1518020J2000724007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110000MB1518020J200072400700001 进驻大厅类型 其他地点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网上支付
所属机构 北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委托部门
联办机构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行使层级 市级 运行系统
物流快递 办理方式 自办件
预约办理 数量限制
中介服务 权限划分 区级初审、市级终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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