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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对市专利管理部门根据《北京市专利保护和促进条例》第十一条采取措施制止侵权行为,侵权人拒不履行行政处理决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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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

对市专利管理部门根据《北京市专利保护和促进条例》第十一条采取措施制止侵权行为,侵权人拒不履行行政处理决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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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意见征集

基本信息

事项编码 11110000000021231Y2110240046000 事项类型 行政处罚
实施主体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所属机构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行使层级 市级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运行系统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处罚的行为 【第48条】市专利管理部门根据本条例第十一条采取措施制止侵权行为,侵权人拒不履行行政处理决定,市专利管理部门可以对涉及的产品以及设备、模具等生产工具予以没收。
处罚的种类
处罚的幅度 【第48条】市专利管理部门根据本条例第十一条采取措施制止侵权行为,侵权人拒不履行行政处理决定,市专利管理部门可以对涉及的产品以及设备、模具等生产工具予以没收。
处罚结果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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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环节 办理步骤 审查标准 办理结果

设定依据

服务承诺

法定办结时限

咨询方式

咨询邮箱:

baohuchu@zscqj.beijing.gov.cn【展开】

投诉监督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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