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b6d567-32f9-4f07-8020-3c9ed22a6959
2
https://recept.banshi.beijing.gov.cn/online/accept#/accept/entry?matterType=single&matterId=11168532009189
0
2
01
11110000000029209E
北京市司法局
申请设立代表机构(含代表机构合并、分立)
11110000000029209E200011210900001
11110000000029209E2000112109000
0
56b6d567-32f9-4f07-8020-3c9ed22a6959
ae412273-6093-4f12-b9d2-2fc1488531ea
2
01
市司法局
110000000000

申请设立代表机构(含代表机构合并、分立)

到现场0

北京市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8:30 - 12:00; 下午: 12:00 - 17:30; (延时服务时间: 周六上午08:30 - 12:30; )

查看详情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2层B岛

查看详情
咨询电话:(010)89150405
投诉监督电话:(010)12345
服务对象:

办件类型:

承诺件

事项编码:

11110000000029209E2000112109000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数量限制:

通办范围:

全市

运行系统:

市级自建(垂管)

受理条件:

依据:《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管理条例》 第七条 外国律师事务所申请在华设立代表机构、派驻代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该外国律师事务所已在其本国合法执业,并且没有因违反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受到处罚; (二)代表机构的代表应当是执业律师和执业资格取得国律师协会会员,并且已在中国境外执业不少于2年,没有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没有因违反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受过处罚;其中,首席代表已在中国境外执业不少于3年,并且是该外国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者是相同职位的人员; (三)有在华设立代表机构开展法律服务业务的实际需要。 条件:1、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2、需公证认证的材料,应当经申请人本国公证机构或者公证人的公证、其本国外交主管机关或者外交主管机构授权的机关认证,并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3、所有公证认证的文件不得拆封,否则须重新公证认证。4、所有外文文件(包括公证文件的具体内容页,也包括公证认证页),都需要翻译。翻译件要与原件每页相对应,文字位置也要相对应。各种印章也要翻译。

办理信息

办理方式:

自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6

承诺办结时限:

2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预约办理:

电话预约:(010)89150405

是否收费:

不收费

网上支付:

物流快递:

申请途径:

办理形式:

中介服务: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实施主体信息

实施主体:

北京市司法局

所属机构:

北京市司法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联办机构:

行使层级:

市级

权限划分:

行使内容:

展开全部

申请材料总要求: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服务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