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事项编码 | 11110000000029209E2110209033000 | 事项类型 | 行政处罚 |
实施主体 | 北京市司法局 | 所属机构 | 北京市司法局 |
行使层级 | 市级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运行系统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
处罚的行为 | 对公证机构以诋毁其他公证机构、公证员或者支付回扣、佣金等不正当手段争揽公证业务的行为进行处罚 | ||
处罚的种类 | |||
处罚的幅度 | 依据《公证法》第四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上述违法行为的裁量幅度为“警告、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按照不同违法情节划分为“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三个基础裁量阶次。 | ||
处罚结果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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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