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金方案终止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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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2:0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下午17:00 - 17:30; 周六上午09:00 - 13:00;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3:3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下午17:00 - 17:30; 周六上午09:00 - 13:00; )
查看详情企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
承诺件
1111000068835060602002014009003
公共服务
法定本级行使
无
全区
市级统建系统
办理信息
自办件
11(工作日)
8(工作日)
网上预约
不收费
否
是
网上申报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无
实施主体信息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法定机关
无
市级
无
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市企业年金方案备案工作;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监督和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年金方案备案工作
申请与受理
办理步骤:申报/收件
办理时限:0个工作日
审查标准: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年金方案备案工作的意见》 (人社厅发〔2014〕60号)的规定提供材料
办理结果:提交企业年金方案终止备案申请
办理步骤:受理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审查标准: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年金方案备案工作的意见》(人社厅发〔2014〕60号)第一、二、三条)企业年金方案备案函、基本情况简表、重点情况说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相关材料齐全,填写完整
办理结果:受理或不受理
审查与决定
办理步骤:决定
办理时限:8个工作日
审查标准: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年金方案备案工作的意见》(人社厅发〔2014〕60号)第一、二、三条)企业年金方案备案函、基本情况简表、重点情况说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相关材料符合规定
办理结果:出具结果
颁证与送达
办理步骤:发证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结果名称:
1、企业年金方案终止备案的复函
送达方式:
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一、企业年金方案终止备案函
材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原件1份
介质要求:文本类;纸质
其他要求:
二、终止企业年金计划方案
材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材料必要性:非必要
数量要求:原件1份
介质要求:文本类;纸质
其他要求:
三、职工(代表)大会决议(附签到表)
材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原件1份
介质要求:文本类;纸质
其他要求:
申请材料总要求:无
不收费
【地方政府规章】企业年金办法
制定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依据名称:
发布号令(文号):
第36号令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第九条:企业应当将企业年金方案报送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中央所属企业的企业年金方案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跨省企业的企业年金方案报送其总部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省内跨地区企业的企业年金方案报送其总部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第十一条:变更后的企业年金方案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并重新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第十三条:企业应当在企业年金方案变更或者终止后10日内报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规范性文件】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年金方案备案工作的意见
制定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依据名称:
发布号令(文号):
人社厅发〔2014〕60号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一、统一企业年金方案范本:用人单位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重要条款发生变更的,要修订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并重新备案。二、规范企业年金方案备案材料:企业年金备案所需材料,是根据用人单位建立企业年金计划、下属单位加入集团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重要条款变更、终止企业年金计划等四种情形,分别提出的具体内容要求。三、明确企业年金方案备案地:中央所属大型企业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备案,其他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用人单位在总部所在地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省(自治区、直辖市)内跨地区用人单位在总部所在地市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1.问:线下办理地址?
答: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2层B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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