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直辖市权限)变更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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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3:3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下午17:00 - 17:30; 周六上午09:00 - 13:00;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2:0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下午17:00 - 17:30; 周六上午09:00 - 1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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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件
11110000000021063W2000117129001
行政许可
法定本级行使
无
无
市级自建(垂管)
办理信息
自办件
20(工作日)
3(工作日)
网上预约,电话预约:(010)89150001
不收费
否
是
网上申报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无
实施主体信息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法定机关
市级
无
申请与受理
办理步骤:申报/收件
办理时限:0个工作日
审查标准: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告知申请人不受理;不属于职权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向申请人出具《补齐补正通知书》,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补正全部内容。
办理结果:出具《补齐补正通知书》
办理步骤:受理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审查标准: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
办理结果:出具《受理通知书》
审查与决定
办理步骤:实地勘察
审查标准:组织建设、施工、道路管理、养护等相关单位人员,完成现场勘验,填写《现场核实记录单》、《现场核实问题报告单》。
办理结果:提交《现场核实记录单》、《现场核实问题报告单》
办理步骤:审查
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
审查标准:审查人员在规定时限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完成后,签署相关意见。
办理结果:审查人员在规定时限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完成后,签署相关意见。
办理步骤:决定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审查标准:符合城市建设发展规划
^征得道路主管部门同意
^涉及影响交通安全的应征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同意
^新建、扩建、改建的城市道路交付使用后5年内、大修的城市道路竣工后3年内不得挖掘;因特殊情况需要挖掘的,须经城市人民政府批准。^按标准交纳城市道路占用费或者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
^有完善的施工组织方案^
办理结果:签署相关意见
颁证与送达
办理步骤:制证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结果名称:
1、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行政许可项目变更决定书
办理步骤:发证
办理时限:0个工作日
送达方式:
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一、时间变更
(一)、北京市交通运输政务服务申请书
材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原件1份
介质要求:文本类;纸质、电子
其他要求:工程名称、地点、原审批情况、变更原因、变更时间、联系人电话,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二)、施工平面示意图
材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原件1份
介质要求:其他;纸质、电子
其他要求:标注已实施和未实施部分;加盖施工单位公章
现场照片
材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原件1份
介质要求:其他;纸质、电子
其他要求:加盖施工单位公章
二、工程量变更:(注明:占、掘路工程量变更不超过原有许可工程量的30%(含),加铺除外。申报许可工程审批后,撤销行政许可事项的,须承诺3年内不再申报该工程。)
(一)、北京市交通运输政务服务申请书
材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原件1份
介质要求:文本类;纸质、电子
其他要求:工程名称、地点、原审批情况、变更原因、变更工程量、联系人电话,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二)、设计变更文书
材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原件1份
介质要求:文本类;纸质、电子
其他要求: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三)、施工方案
材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原件1份
介质要求:文本类;纸质、电子
其他要求:加盖施工单位公章
(四)、施工平面示意图
材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原件1份
介质要求:其他;纸质、电子
其他要求:标注原审批位置和增加位置
现场照片
材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原件1份
介质要求:其他;纸质、电子
其他要求:加盖施工单位公章
三、费用变更
(一)冬施费补缴:(11月15日至次年的3月15日期间竣工项目需补交冬施费)
1、北京市交通运输政务服务申请书
材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原件1份
介质要求:文本类;纸质、电子
其他要求:工程名称、地点、原审批情况、变更原因、变更工程量、联系人电话,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二)退费
1、北京市交通运输政务服务申请书
材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原件1份
介质要求:文本类;纸质、电子
其他要求:退费原因、工程量情况说明,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2、施工平面图
材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原件1份
介质要求:其他;纸质、电子
其他要求:标注已实施和未实施部分,加盖施工单位公章
3、建设单位承诺函
材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原件1份
介质要求:文本类;纸质、电子
其他要求:两年内不在此路段做与此业务相关的工程
四、停工复工变更
(一)停工:(注明:市法定停工时间或公安交管、城管执法等相关部门通知停工的,且道路临时修复后,满足正常通行需求,准予办理相关停工手续,但相关部门做出责令停工处罚整改的除外。)
1、北京市交通运输政务服务申请书
材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原件1份
介质要求:文本类;纸质、电子
其他要求:工程名称、地点、原审批情况、停工原因、停工时间、联系人电话,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2、现场保护方案
材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原件1份
介质要求:文本类;纸质、电子
其他要求:加盖施工单位公章
现场照片
材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原件1份
介质要求:其他;纸质、电子
其他要求:加盖施工单位公章
(二)复工
1、北京市交通运输政务服务申请书
材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原件1份
介质要求:文本类;纸质、电子
其他要求:工程名称、地点、原审批情况、复工原因、复工时间、联系人电话,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申请材料总要求:
不收费
【行政法规】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制定机关:
国务院
依据名称:
发布号令(文号):
1996年6月4日国务院令第198号,2011年1月1日予以修改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第三十条 未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
第三十六条 经批准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的,应当按照批准的位置、面积、期限占用或者挖掘。需要移动位置、扩大面积、延长时间的,应当提前办理变更审批手续。
1.问:施工方案需要盖章吗?
答:施工方案需要加盖施工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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