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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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

法定工作日: 上午08:30 - 12:00、下午12:00 - 17:30; 周六:上午:08:30 - 12:30(需预约);法定节假日不对外服务。;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2:0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下午17:00 - 17:30; 周六上午09:00 - 1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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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10)89150073
投诉监督电话:(010)12345承诺件
11110000092921359M2000123017001
行政许可
法定本级行使
无
全市

办理信息
自办件
20(工作日)
6(工作日)
网上预约,电话预约:(010)89150001
不收费
否
是
无

实施主体信息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法定机关
无
市级
无

申请材料总要求:一、申请材料一般要求: 1.申请的各项内容应填写完整、清楚,无涂改;同一项目的填写内容应一致,无前后矛盾; 2. 申请表中填写内容,应与相应证明文件内容一致; 3. 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4.凡提交的申请材料均应逐页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涉及委托生产的国产涉水产品还应逐页加盖实际生产企业公章;申请材料所盖公章应当完整清晰; 5. 申请材料应使用A4规格纸张打印(图纸除外;建议中文使用宋体小4号字,英文使用12号字),按申请表中申请材料目录的顺序装订成册。各项材料应当使用明显标志区分; 6. 所有外文(国外地址、人名、商标等专有名词除外)均应当译成规范的中文,并将译文附在相应的外文资料前; 7. 复印件应清晰,并与原件完全一致; 8. 申请表中申请人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二、申请材料具体要求 相关材料具体要求参见《省级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行政许可规定》(国卫办监督发〔2014〕63号)中“省级涉水产品申报材料要求”。 三、网上提交材料加盖电子印章的,无需现场提交纸质材料。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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