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支库业务审批
到现场1次
北京市
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3:30 - 17:00;
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79号2018房间综合窗口
承诺件
11100000H52630606M2000126011000
行政许可
法定本级行使
每家代理支库由一家商业银行分支机构或信用社代理
全市
(一)申请人条件 1、必须是依法批准设立,具有良好的信誉,较好的经营业绩,内控机制健全,资金结算渠道畅通,核算工具完备。 2、承诺获准代理后根据业务量大小和相关制度规定,设置办理国库业务的相应部门或专柜,并配备能够准确、及时办理国 库业务的专职人员、兼职人员。 3、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同时符合条件的,则根据受理申请的先后顺序作出决定。 (三)禁止性要求:已选定一个申请人代理一家支库的,其他申请人不得再申请代理。
办理信息
自办件
20(工作日)
15(工作日)
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在规定期限内不能作出审批决定的,经人行营管部主任或者主管副主任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同时将延长期限理由告知申请人。(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无
不收费
否
实施主体信息
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
法定机关
市级
申请材料总要求:无
服务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