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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未对召回医疗器械的处理作详细记录或者未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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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北京市

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未对召回医疗器械的处理作详细记录或者未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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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意见征集

基本信息

事项编码 1111000000002717422110246788000 事项类型 行政处罚
实施主体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所属机构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行使层级 市级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运行系统 权力来源
处罚的行为 未对召回医疗器械的处理作详细记录或者未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的
处罚的种类
处罚的幅度 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
处罚结果名称 处罚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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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步骤 审查标准 办理结果

设定依据

服务承诺

法定办结时限 64(工作日)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10)12345【展开】

投诉监督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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