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 实施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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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1100003242433T24
市人才局
110000000000

港澳台高级人才工作居住证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实施编码: TE1100003242433T242110769001005
实施主体: 北京市人才工作局 行使层级: 市级
设定依据: 【其他规范性文件】《北京市人事局关于印发《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高级人才来京工作有关政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京人发[2002]141号)第三条 对于来京工作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高级人才,实行《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制度。【展开】
权力来源:
事项名称 实施主体 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