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科研项目
到现场0次
北京市
投诉监督电话:(010)12345承诺件
1111000000002122342111004005000
其他行政权力
法定本级行使
无
无
市级自建(垂管)

办理信息
自办件
238(工作日)
45(工作日)
无
不收费
否
否
无

实施主体信息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授权组织
无
市级
无

申请材料总要求:1.符合申请条件: (1)申请人所在单位是依托单位。 (2)具备相关的基础理论知识和研究能力。 (3)不存在因违背科研诚信要求或者被列入相关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等被禁止一定期限内申请或者参与申请科技项目的情形。 (4)符合条件的从事基础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取得依托单位的同意,可以按照本办法规定申请自然科学基金资助。该依托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管理。 (来源:《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313号第十四条) 2.项目申请人应当按照项目指南和申请要求,在规定期限内通过依托单位向基金办提交申请材料。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实行承诺管理制度,项目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负责。 (来源:《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313号第十六条) 3.符合申请通知中的其他条件。
不收费
服务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