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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对从事新区开发、旧区改建和住宅小区开发建设的单位,以及机场、码头、车站、公园、商店等公共设施、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未按照城市生活垃圾治理规划和环境卫生设施标准配套建设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设施的行为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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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北京市

对从事新区开发、旧区改建和住宅小区开发建设的单位,以及机场、码头、车站、公园、商店等公共设施、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未按照城市生活垃圾治理规划和环境卫生设施标准配套建设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设施的行为进行处罚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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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意见征集

基本信息

事项编码 11110000746105829M2110270187000 事项类型 行政处罚
实施主体 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所属机构 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行使层级 市级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运行系统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处罚的行为 从事新区开发、旧区改建和住宅小区开发建设的单位,以及机场、码头、车站、公园、商店等公共设施、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未按照城市生活垃圾治理规划和环境卫生设施标准配套建设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设施的行为
处罚的种类
处罚的幅度 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处罚结果名称 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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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步骤 审查标准 办理结果

设定依据

服务承诺

法定办结时限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10)12345【展开】

投诉监督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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