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问题

1、非本市户籍人员离职后是否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

非本市户籍人员离职离京,已在外省市建立住房公积金的,应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申请人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转入申请,由当地公积金中心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办理。 非本市户籍人员离职离京,账户封存半年以上且未在外省市建立住房公积金的,可以通过网上和柜台两种方式办理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 第一种方式为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申请。 第一步,登录系统。 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网(gjj.beijing.gov.cn),点击首页右侧“个人网上业务平台”,选择“个人网上业务平台(北京中心)”,认真阅读登录提示后,点击【北京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登录】。选择“账号登录”或“短信登录”两种方式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未在北京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注册的用户,先完成注册后再登录。) 第二步,选择提取事项,录入提取信息。 点击页面左侧“我要提取-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在新事项申请列表中点击“非本市户籍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通过非本市户籍核验后,进入事项申请页面,在“基本信息”栏目下系统自动返显用户基本信息,“身份证签发机关”按照身份证上的签发机关填写,“户籍”和“账户封存时间”栏为系统返显。在“提取人账户相关信息”栏目下,选择“收款人公积金卡银行”后,自动显示申请人已办理的公积金卡卡号。 如申请人希望使用本人的其他银行卡(应为北京地区发放的I类银行结算账户)办理提取时,应先点击页面左侧【公积金卡维护】按键,选择需要添加的住房公积金卡“银行名称”,录入“银行卡号”,点击【添加】按键,添加成功。后续流程从“第二步”开始,继续办理即可。每名缴存职工本人名下,可持有多家发卡银行的公积金卡,每家银行限一张。 第三步,个人授权、承诺。 阅读并勾选确认《个人信息核查授权、承诺书》,点击“提交”,系统显示提交成功。 第四步,提交申请,打印回单。 在提交成功页面,点击【打印回单】,根据业务凭证回单提示进行下一步操作,如需留存申请回单,可进行打印,如需查询业务办理机构,点击“经办网点”,点击“确定”,提取申请完成。 第五步,住房公积金柜台现场办理。(账户封存三年以上无需此步骤) 本人办理: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人脸识别),选择任意的管理部及受托银行代办点现场办理。 单位经办人办理:单位经办人携带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或人脸识别)选择任意的管理部及受托银行代办点办理。 第二种方式为通过住房公积金业务柜台办理。 申请人、单位经办人或被委托人持下列材料原件到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的任意管理部或受托银行代办点办理。 提供的材料为:(1)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原件(或人脸识别);(2)提取申请人已填写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授权、承诺书》(单位经办人办理的需提供);(3)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或人脸识别)(单位经办人办理的需提供)。(4)授权委托书(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5)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人脸识别)(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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