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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对数据统计中故意漏报、误报、隐瞒有关监控化学品资料、数据的行为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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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

对数据统计中故意漏报、误报、隐瞒有关监控化学品资料、数据的行为进行处罚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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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意见征集

基本信息

事项编码 11110000693225666K2110205014000 事项类型 行政处罚
实施主体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所属机构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行使层级 市级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运行系统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处罚的行为 对数据统计中故意漏报、误报、隐瞒有关监控化学品资料、数据的行为进行处罚
处罚的种类
处罚的幅度 将给予警告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5万元以下罚款;拒报有关资料、数据,经警告仍不改正的,处5万元罚款。
处罚结果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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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步骤 审查标准 办理结果

设定依据

服务承诺

法定办结时限

咨询方式

网上咨询:

http://jxj.beijing.gov.cn/zmhd/【展开】

投诉监督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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