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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banshi.beijin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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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1100000000371742
北京市版权局
出版、复制境外出版物著作权登记
TE1100000000371742211014800100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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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版权局
110000000000

出版、复制境外出版物著作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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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

工作日8:30-17:30(8:30-9:00、12:00-13:30、17:00-17:30为延时服务时间)、周六9:00-13:00(周六为延时服务时间,需预约办理)、法定节假日不对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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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 (1-2层综合窗口)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48号二区(东南角)(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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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10)55560885
投诉监督电话:(010)12345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

办件类型:

承诺件

事项编码:

TE11000000003717422110148001000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通办范围:

全市

运行系统:

市级自建(垂管)

受理条件:

《出版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 印刷或者复制单位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承接境外出版物的印刷或者复制业务;但是,印刷或者复制的境外出版物必须全部运输出境,不得在境内发行。境外委托印刷或者复制的出版物的内容,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委托人应当持有著作权人授权书,并向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登记。 《关于落实国务院归口审批电子和互联网游戏出版物决定的通知》第四条 出版引进版电子游戏出版物或引进版互联网游戏出版物应遵守《著作权法》及有关规定,出版前应按照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取得合法授权,签订出版合同,并履行著作权合同备案手续。经新闻出版总署批准设立的电子出版单位可以办理引进版电子游戏出版物著作权合同备案手续;经新闻出版总署批准设立的互联网游戏出版机构可以办理引进版互联网游戏出版物著作权合同备案手续。电子出版单位持引进版电子游戏出版物著作权合同或互联网游戏出版机构持引进版互联网游戏出版物著作权合同,向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的著作权合同备案机构办理合同备案手续。

办理信息

办理方式:

初审件

法定办结时限:

2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5(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不含国家版权局认证时间(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电话预约:(010)89150001

是否收费:

不收费

网上支付:

物流快递:

申请途径:

网上申报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中介服务: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网上查询:http://copyright.bjxwcbj.gov.cn/r/public/dcdf

实施主体信息

实施主体:

北京市版权局

所属机构:

北京市版权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联办机构:

行使层级:

市级

权限划分:

行使内容:

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引进出版境外电子出版物,应在出版之前将著作权授权合同一式两份(正、副本)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版权局(下称地方版权局)登记;地方版权局应将著作权授权情况报国家版权局进行认证。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接受境外委托复制电子出版物和计算机软件,应在复制前将著作权授权合同一式两份(正、副本)报地方版权局登记;地方版权局应将著作权授权情况报国家版权局进行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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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与受理

办理步骤:受理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审查标准:版权页标识的著作权人与授权合同一致,著作权授权合同规范,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办理结果: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向申请人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告知申请人补正内容。

审查与决定

办理步骤:审查

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

审查标准:版权页标识的著作权人与授权合同一致,著作权授权关系明确,授权链条完整,授权合法有效,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

办理结果:提出审查意见报分管领导。

办理步骤:决定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审查标准:版权页标识的著作权人与授权合同一致,著作权授权关系明确、规范,授权链条完整,授权合法有效,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

办理结果:提出审定意见,上报国家版权局进行认证。

颁证与送达

办理步骤:发证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结果名称:

1、国家版权局著作权合同登记批复

送达方式:

窗口领取公告送达邮寄送达直接送达留置送达自助柜网站下载:undefined其他:undefined

一、引进出版境外电子出版物(含互联网游戏)

(一)、出版境外电子出版物合同登记表

材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原件1份

介质要求:表格类;电子

其他要求:

样表下载空表下载

(二)、涉外电子出版物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认证表

材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原件1份

介质要求:表格类;电子

其他要求:

样表下载空表下载

(三)、出版境外电子出版物著作权授权合同的中文译本

材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原件1份

介质要求:文本类;电子

其他要求:

出版境外电子出版物著作权授权合同

材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原件1份

介质要求:文本类;电子

其他要求:

(四)、境外电子出版物著作权归属材料

材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原件1份

介质要求:文本类;电子

其他要求:包括国外登记机构出具的著作权登记证明或国家版权局出具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国外上市的原盘包装及其盘面复印件或带有版权标识的游戏截图

境外电子出版物著作权归属材料的中文译本

材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原件1份

介质要求:文本类;电子

其他要求:

(五)、出版物审读报告

材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原件1份

介质要求:文本类;电子

其他要求:

(六)、代理机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材料来源:政府部门核发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复印件1份

介质要求:结果文书类;电子

其他要求:

(七)、运营机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材料来源:政府部门核发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复印件1份

介质要求:结果文书类;电子

其他要求:

运营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材料来源:政府部门核发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复印件1份

介质要求:结果文书类;电子

其他要求:

(八)、出版、复制境外出版物著作权登记业务登记确认函

材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原件1份

介质要求:文本类;电子

其他要求:

二、复制境外电子出版物和计算机软件

(一)、复制境外电子出版物和计算机软件合同登记表

材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原件1份

介质要求:表格类;电子

其他要求:

样表下载空表下载

(二)、涉外电子出版物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认证表

材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原件1份

介质要求:表格类;电子

其他要求:

样表下载空表下载

(三)、复制境外电子出版物和计算机软件授权合同

材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原件1份

介质要求:文本类;电子

其他要求:

复制境外电子出版物和计算机软件授权合同的中文译本

材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原件1份

介质要求:文本类;电子

其他要求:

(四)、出版、复制境外出版物著作权登记业务登记确认函

材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原件1份

介质要求:文本类;电子

其他要求:

申请材料总要求:1.授权链条必须清晰、完整;2.电子出版物若在国内外为首次出版,须提交首次出版说明材料;3.电子文件必须PDF格式;4.业务系统技术咨询电话19920098041。5.时限5个工作日,不含国家版权局认证时间。

国家版权局著作权合同登记批复

结果名称:

国家版权局著作权合同登记批复

结果样本:

国家版权局著作权合同登记批复样本.jpg

有效时间:

以著作权合同有效期为准

是否收费:

不收费

【行政法规】出版管理条例

制定机关:

国务院

依据名称:

出版管理条例

发布号令(文号):

国令第343号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第三十三条 印刷或者复制单位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承接境外出版物的印刷或者复制业务;但是,印刷或者复制的境外出版物必须全部运输出境,不得在境内发行。境外委托印刷或者复制的出版物的内容,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委托人应当持有著作权人授权书,并向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登记。

【部门规章】电子出版物出版管理规定

制定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

依据名称:

电子出版物出版管理规定

发布号令(文号):

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令34号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第二十五条:申请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的电子出版物,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申请书,应当载明电子出版物名称、内容简介、授权方名称、授权方基本情况介绍等;(二)申请单位的审读报告;(三)样品及必要的内容资料;(四)申请单位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的著作权合同登记证明文件。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的电子游戏出版物还须提交游戏主要人物和主要场景图片资料、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发行合同及发行机构批发许可证、游戏文字脚本全文等材料。
第二十七条: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的电子出版物,须在电子出版物载体的印刷标识面或其装帧的显著位置载明引进出版批准文号和著作权授权合同登记证号。

【规范性文件】关于对出版和复制境外电子出版物和计算机软件进行著作权授权合同登记和认证的通知

制定机关:

国家版权局

依据名称:

关于对出版和复制境外电子出版物和计算机软件进行著作权授权合同登记和认证的通知

发布号令(文号):

国权(1996)28号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一. 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引进出版境外电子出版物,应在出版之前将著作权授权合同一式两份(正、副本)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版权局(下称地方版权局)登记;地方版权局应将著作权授权情况报国家版权局进行认证。经登记和认证,取得由国家版权局统一印制的著作权合同登记批复(下同)后,方可出版。
二. 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接受境外委托复制电子出版物和计算机软件,应在复制前将著作权授权合同一式两份(正、副本)报地方版权局登记;地方版权局应将著作权授权情况报国家版权局进行认证。经登记和认证取得著作权合同登记批复后,方可复制。
三. 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接受境内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委托,复制引进出版的电子出版物,应要求其出具著作权合同登记批复。否则,不得复制。

【规范性文件】关于落实国务院归口审批电子和互联网游戏出版物决定的通知

制定机关:

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

依据名称:

关于落实国务院归口审批电子和互联网游戏出版物决定的通知

发布号令(文号):

新出联〔2004〕18号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四、出版引进版电子游戏出版物或引进版互联网游戏出版物应遵守《著作权法》及有关规定,出版前应按照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取得合法授权,签订出版合同,并履行著作权合同备案手续。经新闻出版总署批准设立的电子出版单位可以办理引进版电子游戏出版物著作权合同备案手续;经新闻出版总署批准设立的互联网游戏出版机构可以办理引进版互联网游戏出版物著作权合同备案手续。电子出版单位持引进版电子游戏出版物著作权合同或互联网游戏出版机构持引进版互联网游戏出版物著作权合同,向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的著作权合同备案机构办理合同备案手续。符合规定的,由著作权合同备案机构出具《著作权合同备案证书》。

1.问:办理承诺的时间包括上报国家版权局进行认证的时间吗?

答:承诺的5个工作日不包含国家版权局认证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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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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