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面无线电业务频率使用权转让申请
到现场0次
北京市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08:30 - 12:00、下午12:00 - 17:30; 周六:上午:08:30 - 12:30(需预约);法定节假日不对外服务。;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2:0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下午17:00 - 17:30; 周六上午09:00 - 13:00; )
查看详情
咨询电话:(010)89150414
投诉监督电话:(010)12345承诺件
11110000693225666K2000107130002
行政许可
法定本级行使
无
全市
市级统建系统

办理信息
自办件
20(工作日)
3(工作日)
网上预约,电话预约:(010)89150001
不收费
否
是
无

实施主体信息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法定机关
市级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本市审批范围内的频率许可权的转让申请审批及监管工作

申请材料总要求:申请材料需完整、真实、有效,严格按照材料说明填写,申请材料不得有明显文字错误。交回的频率使用许可证原件真实有效,如已取得无线电台执照应一并交回;已缴清截至转让之日的无线电频率占用费。无线电频率拟用于开展的无线电业务,依法需要取得有关部门批准的,还应当提供相应的批准文件(如开展经营电信业务的,应当依法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材料填报有疑问的,可将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pltz@jxj.beijing.gov.cn。
不收费
服务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