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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请求材料中文书格式有什么要求?在哪里可以获得?
材料①《专利申请优先审查请求书》为电子申请表,需在电子平台系统中完整填写并打印生成文件,经全体申请人签章后扫描上传,原件由申请人保存。材料⑤相关证明文件使用统一提供的《证明文件说明》模板(可以于电子平台首页下载系统文件说明中“工作须知”附件后查询),按后附的填写说明完整填写后打印签章并上传,原件由申请人保存。此外,第三方委托书可参考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提供的通用模板。
2、什么样的专利申请可以请求优先审查?
符合以下条件的专利申请可以申请优先审查:①专利申请应当采用电子申请;②办理专利申请优先审查应经全体专利申请人同意;③专利第一申请人原则上应为北京市行政辖区内注册的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及北京市个人;④专利申请的技术领域需符合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第三条要求,其中包括我市重点发展的十大高精尖产业;⑤同一件专利申请只能办理一次专利申请优先审查推荐。
3、专利申请优先审查的推荐原则是什么?材料齐全是否有可能无法获得推荐?
根据《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及其解读,结合北京市实际优先审查申请情况,按照择优原则,对优先审查请求予以推荐。
4、什么是“同一件专利申请只能办理一次专利申请优先审查推荐”?
同一件专利申请优先审查请求已经向国家知识局专利局推荐的,不能再次办理专利申请优先审查推荐。
5、《专利申请优先审查请求书》的签章有哪些注意事项?
填写完整并打印后,需全体申请人签章(个人必须亲笔签名,签名章无效;企事业单位可加盖法人公章,其他专用章无效)。由本案代理机构办理的,可由代理机构直接签章,但《证明文件说明》仍需全体申请人签章。
6、如何判断我的专利申请是否符合推荐政策?
《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了六种情形:①涉及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智能制造等国家重点发展产业;②涉及各省级和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重点鼓励的产业;③涉及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领域且技术或者产品更新速度快;④专利申请人或者复审请求人已经做好实施准备或者已经开始实施,或者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其发明创造;⑤就相同主题首次在中国提出专利申请又向其他国家或者地区提出申请的该中国首次申请;⑥其他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需要优先审查。请申请人根据专利申请实际情况,结合推荐原则评估自身申请是否符合推荐政策,申请优先审查推荐,避免提交技术领域、技术层次不符合要求的优先审查请求。
7、什么是专利申请阶段凭证?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缴纳申请费后可以申请优先审查。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应上传《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电子版或扫描件和缴费单据。
8、对于代理机构的选择有什么要求?什么是“本案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需具有专利代理资质。一般情况下,可以代理专利申请业务的代理机构即具有代理优先审查业务的资质,无特殊要求。委托代理机构办理专利申请优先审查请求的,提交专利优先审查请求时须为在专利局备案的本专利申请的代理机构,即本案代理机构。非本案代理机构外的代理机构提交的优先审查请求,不予受理。
9、什么是“专利申请应当采用电子申请”?
指的是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申请专利时的申请方式,纸质申请不能申请优先审查,可以变更为电子申请后申请优先审查。
10、《专利申请优先审查请求书》的填写有哪些注意事项?
申请人需完整、准确填写表格,“优先审查请求人”一项需按顺序填写全体专利申请人,“是否存在同日申请”一项需如实填写。“符合的优先审查理由”一项,择优勾选一项,并需提供相应的相关证明文件。“相关专利文献”的文献号一项,需填写公开号,不能填写申请号。
11、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有哪些注意事项?
全体申请人均需提交身份证明材料。对于个人,需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打印并签名),对于企事业单位,需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本案代理机构办理的,还需提交全体申请人签章的第三方委托书。
12、提交优先审查请求需要准备哪些材料?上传格式有什么要求?
请求材料包括五项内容:①《专利申请优先审查请求书》;②专利申请阶段凭证;③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代理机构还需提交第三方委托书);④现有技术或现有设计信息材料;⑤相关证明文件。以上材料均需提交扫描件,格式要求为.tif,分辨率150-200dpi,单个文件不能大于7M。上传时,请注意检查关键信息和申请人签章完整、清晰可辨。拍照文件不能作为扫描件使用。多页文件可以整合上传,亦可分页上传。请勿拼接上传,会造成打印错误。
13、如何理解“专利第一申请人原则上应为北京市行政辖区内注册的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及北京市个人”?
专利第一申请人的确定,以中国及多国专利审查信息查询http://cpquery.sipo.gov.cn/网址中查询信息或者专利申请过程中的通知书为准,体现为专利局向申请人发文时“申请人”一栏排在首位的申请人信息。在专利申请过程中变更申请人的,以变更后的申请人及其顺序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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