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事项编码 | 11110000746105829M2110270486000 | 事项类型 | 行政处罚 |
| 实施主体 | 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所属机构 | 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 行使层级 | 市级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 运行系统 | 无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 处罚的行为 | 在地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准保护区内、组织水上旅游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源的行为 | ||
| 处罚的种类 | |||
| 处罚的幅度 | 所在地区生态环境部门或者水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所在地区生态环境部门或者水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可以处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 ||
| 处罚结果名称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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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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