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事项编码 | 11110000000021231Y2110240045000 | 事项类型 | 行政处罚 |
实施主体 |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 所属机构 |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
行使层级 | 市级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运行系统 | 无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处罚的行为 | 【第47条】专利侵权纠纷的行政处理决定或者法院判决生效后,同一侵权人再次侵犯同一专利权的,可以由市专利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
处罚的种类 | |||
处罚的幅度 | 【第47条】专利侵权纠纷的行政处理决定或者法院判决生效后,同一侵权人再次侵犯同一专利权的,可以由市专利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
处罚结果名称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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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