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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对专利侵权纠纷的行政处理决定或者法院判决生效后,同一侵权人再次侵权同一专利权的行为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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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

对专利侵权纠纷的行政处理决定或者法院判决生效后,同一侵权人再次侵权同一专利权的行为进行处罚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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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编码 11110000000021231Y2110240045000 事项类型 行政处罚
实施主体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所属机构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行使层级 市级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运行系统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处罚的行为 【第47条】专利侵权纠纷的行政处理决定或者法院判决生效后,同一侵权人再次侵犯同一专利权的,可以由市专利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处罚的种类
处罚的幅度 【第47条】专利侵权纠纷的行政处理决定或者法院判决生效后,同一侵权人再次侵犯同一专利权的,可以由市专利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处罚结果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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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环节 办理步骤 审查标准 办理结果

设定依据

服务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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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邮箱:

baohuchu@zscqj.beijing.gov.cn【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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