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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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 服务对象 | |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办理形式 | |
受理条件 | 1.申请人为本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或网络管理机构;2.线路初期运营(试运营)期间,需调整运营时间、运营间隔的(来源《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15〕7号)第十三条第二款 试运营期间,经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运营单位可以在运营时间、运营间隔、运营设备设施启用等方面做出调整。);3.需提交运营时间、运营间隔调整方案(内容需包含调整原因、方案、客运组织方案和应急预案)。4.材料齐全,填写完整; 5.提交的证照证件或批复文件齐全完整、有效,如提交复印件,应完整清晰并与原件一致;6.申请材料所载基本信息与提交的证照证件或批复文件所载内容一致; 7.申请材料按要求签字、盖章,且签章内容与申请材料所载内容、提交的证照证件或批复文件所载内容一致。 | ||
办理时间 |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日09:00-17:00,{延时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9:00,下午17:00-17:30,周六09:00-13:00(法定节假日除外,延时服务需预约)};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 { 延时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9:00,下午17:00-17:30,每周六9:00-13:00(法定节假日除外,需预约)} 查看详情 | ||
办理地点 |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48号二区(东南角)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 查看详情 | ||
咨询方式 |
咨询邮箱: gdyyc@bjjtw.gov.cn【展开】 咨询电话: 北京市交通委轨道运营管理处办公室:(010)55530997【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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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监督方式 | |||
基本编码 | 111016050000 | 事项编码 | 11110000000021063W2111016050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110000000021063W211101605000002 | 进驻大厅类型 | 政务服务中心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网上支付 | 否 |
所属机构 |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 |||
行使层级 | 市级 | 运行系统 | 市级自建(垂管) |
物流快递 | 是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预约办理 | 数量限制 | 无 | |
中介服务 | 无 | 权限划分 | 无 |
通办范围 | 全市 | 特别程序 | 无 |
行使内容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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