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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对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办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四条,开展入场销售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对发现不合格情况要求停止销售、并向监管部门报告的行政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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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北京市

对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办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四条,开展入场销售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对发现不合格情况要求停止销售、并向监管部门报告的行政检查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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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意见征集

基本信息

事项编码 11110000MB1663498E2110624195000 事项类型 行政检查
实施主体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所属机构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使层级 市级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运行系统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强制/检查结果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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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步骤 审查标准 办理结果

设定依据

服务承诺

法定办结时限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10)82690900【展开】

网上咨询:

http://scjgj.beijing.gov.cn/ 【展开】

咨询信件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36号,邮编100080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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