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问题

1、什么情况下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信息变更,如何办理?

下列七种情况可申请办理个人信息变更: (1)住房公积金系统中记录的个人姓名、证件类型或身份证件号码与实际不一致; (2)住房公积金系统中记录的住房地址、住房支出金额等房屋信息与实际不一致; (3)住房公积金系统中记录的提取限额与住房实际支出不一致; (4)离婚后解除住房公积金系统中双方的配偶关系关联; (5)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信息,包括:变更联名卡卡号、重置住房公积金查询密码、终止联名卡制卡流程、联名卡恢复; (6)变更约定提取日、变更约定提取周期、停止约定提取; (7)住房公积金系统中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政治面貌、户籍所在地、籍贯、婚姻状况、执业资格、参加工作时间、学历、学位、毕业学校、职业、职务、职称、户口类型、家庭月收入、家庭地址、家庭邮编、电子信箱、固定电话号码、手机号码等个人信息不正确或不完整。 有两种方式可以办理个人信息变更: 第一种方式为通过住房公积金业务柜台办理。 本人办理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根据变更内容提供相应材料,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变更申请表》(住房公积金表501),到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任意管理部或受托银行代办点办理,其中:变更个人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时,《个人信息变更申请表》(住房公积金表501)应加盖单位印章,能够提供在公安机关变更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材料的(如记载变更信息的户口本、公安机关盖章的变更记录)可以不加盖单位印章。其他信息变更无需盖章。 单位经办人办理的,除了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个人信息变更申请表》(住房公积金表501)加盖单位印章,并由变更人本人在“个人住房信息核查授权、承诺书”申请人处签字。 第二种方式为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办理。 个人办理变更住房公积金系统中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政治面貌、户籍所在地、籍贯、执业资格、参加工作时间、学历、学位、毕业学校、职业、职务、职称、户口类型、家庭月收入、家庭地址、家庭邮编、电子信箱、固定电话号码、手机号码等个人信息不正确或不完整。可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网(gjj.beijing.gov.cn),点击右侧“个人网上业务平台”,进入“个人网上业务平台(北京中心)”,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提示:如果未在北京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注册的用户,请您先完成注册后再登录) ,点击页面上方的“个人信息”,进入个人信息页面,在“辅助信息”部分,输入或选择变更后的信息,点击页面下方的“提交”,阅读弹出的提示后点击“确定”,系统显示“业务办理完成”,变更内容即时生效。 注意:修改手机号码时系统将向原手机号码发送验证码,验证无误后方可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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