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开眼镜店(含隐形眼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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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东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我要开眼镜店(含隐形眼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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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城区政务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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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我要开眼镜店(含隐形眼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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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编码 11110101064903268N3113249196000 服务对象
实施主体 北京市东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行使层级 区级
所属机构 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北京市东城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委员会;北京市东城区消防支队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09:00-17:00,{延时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9:00,下午17:00-17:30,周六09:00-13:00(法定节假日除外,延时服务需预约)}
办理地点 北京市东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东城区珠市口东大街12号一层综合窗口
受理条件 如果您要开一家眼镜店(含隐形眼镜),请按照以下步骤办理: 1、 首先应具有一处已完成经营/办公地址备案的经营场所,工商注册时不能使用虚拟地址。若尚未申请营业执照,请前往北京市企业登记“e窗通”服务平台(https://ect.scjgj.beijing.gov.cn/index)办理营业执照、公章和涉税事宜。 2、 若已有营业执照或社会信用代码,申请开眼镜店(含隐形眼镜)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为依法设立的企业 (二)申请材料应完整、清晰,要求签字的须签字,逐份加盖企业公章,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按照申请材料顺序装订成册; 1.凡申请材料需提交复印件的,申请人须在复印件上注明日期并加盖企业公章; 2.《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申请表》应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3.《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申请表》所填写项目应填写齐全、准确,填写内容应符合以下要求:(1)“企业名称”、“住所”与营业执照相同;(2)“住所”与“经营场所”相同;(4)“经营场所面积、库房面积”应符合《北京市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对相应经营范围的要求;(5)“经营方式”应填写“批发”、“零售”或“批零兼营”之一; 4.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应与原件相同,企业法人的非法人分支机构应提供上级法人企业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复印件确认留存,原件退回; 5.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的身份证、学历或者职称证明(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如不能提供学历证明应提交书面说明)、任命文件应齐全有效;复印件确认留存,原件退回; 6.库房产权证明及使用权证明应有效;委托贮存的,委托协议应有效,并含有明确双方质量责任的内容;全部委托贮存的,被委托方提供医疗器械贮存、配送服务范围应包含委托方经营范围; 7.申报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三) 若眼镜店(含隐形眼镜)经营面积大于300㎡且装修费用大于100万元,请在装修前自行登录北京市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http://tzxm.beijing.gov.cn/)申请施工许可;装修完成后请自行登录上述网站,选择在线办事中的在线申报→住建委→市、区住建委,选择“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进行申报。最后,您的经营场所在开业前要符合消防验收标准,并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后才能申报消防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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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步骤 办理时限 办理人员 审查标准 办理结果

申请材料

情形引导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材料
必要性
数量要求 介质要求 表格及
样表下载
其他要求
申请材料总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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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名称及样本

设定依据

收费标准及依据

服务承诺

到现场次数2次

法定办结时限 29(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7(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依法需要听证、检验、检测、鉴定的,需要协调消防车等大型救援设备开展现场检查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内。对于重大、复杂的工程,消防验收办结时限按照国家法定时限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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