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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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 北京市东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服务对象 | |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办理形式 | |
受理条件 | 1.先由在京方用人单位提出需求,经市人才工作局批复后,可通过引进系统报送申请信息。(来源:关于解决中级专业技术干部夫妻两地分居问题的通知(京人干字[1993]第4号)、关于解决民营科技与高新技术产业单位在市、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存档人员的夫妻两地分居的问题的通知(试行)(京人发【1997】106号)、关于工人单调进京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劳社信发【2002】48号)); 2.材料齐全,填写完整; 3.提交的证照证件或批复文件齐全完整,如提交复印件,应完整清晰并与原件一致。 | ||
办理时间 | 东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人力社保分中心:工作日上午09:00-12:00,13:30-17:00{延时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9:00,中午12:30-13:30,下午17:00-17:30,周六09:00-13:00(法定节假日除外,延时服务需预约)} 查看详情 | ||
办理地点 | 东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人力社保分中心: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192号三层331室 查看详情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010)65006161【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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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监督方式 | |||
基本编码 | 111069007002 | 事项编码 | 11110101067308122H3111069007002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110101067308122H311106900700201 | 进驻大厅类型 | 无 |
权力来源 | 上级授权 | 网上支付 | 否 |
所属机构 | 北京市东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 |||
行使层级 | 区级 | 运行系统 | 市级自建(垂管) |
物流快递 | 否 | 办理方式 | 初审件 |
预约办理 | 数量限制 | 在北京市下达的办理总额内,根据单位推荐意见,为重点人才解决后顾之忧 | |
中介服务 | 无 | 权限划分 | 无 |
通办范围 | 无 | 特别程序 | 无 |
行使内容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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