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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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 北京市东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服务对象 |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办理形式 | |
受理条件 | 1.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供养亲属实行工伤保险待遇社会化发放的、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工伤职工被判刑劳教的,工伤职工工伤关系转移的、因民政数据、医疗数据中断发放待遇的、死亡的,供养亲属发生死亡、服兵役、再婚后丧失享受待遇资格的,均办理此事项。(来源:《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决定》第四十三条: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三)拒绝治疗的。)2.材料齐全,若提交材料需手写,请填写完整、字迹工整。 3.申请材料按要求签字、盖章,且签章内容与申请材料所载内容、提交的证照证件或批复文件所载内容一致。 | ||
办理时间 | 东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日,09:00-17:00,{延时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9:00,下午17: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延时服务需预约)};东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人力社保分中心:工作日上午09:00-12:00,13:30-17:00?{?延时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9:00,中午12:30-13:30,下午17:00-17:30,周六09:00-13:00(法定节假日除外,延时服务需预约)} 查看详情 | ||
办理地点 | 东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东城区珠市口东大街12号2层综合窗口 东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人力社保分中心: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192号(综合窗口)2层基金支付科对外窗口 查看详情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010)84038437【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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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监督方式 | |||
基本编码 | 002014007029 | 事项编码 | 11110101067308122H3002014007029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110101067308122H300201400702901 | 进驻大厅类型 | 无 |
权力来源 | 上级授权 | 网上支付 | 否 |
所属机构 | 北京市东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授权组织 |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 |||
行使层级 | 区级 | 运行系统 | 市级自建(垂管) |
物流快递 | 否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预约办理 | 数量限制 | 无 | |
中介服务 | 无 | 权限划分 | 无 |
通办范围 | 全区 | 特别程序 | 无 |
行使内容 | 无 | ||
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 | 提交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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