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事项编码 | 11110101000033427M5110370003000 | 事项类型 | 行政强制 |
| 实施主体 |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交道口街道办事处 | 所属机构 |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交道口街道办事处 |
| 行使层级 | 镇(乡、街道)级 | 实施主体性质 | 授权组织 |
| 运行系统 | 无 | 权力来源 | 上级下放 |
| 强制/检查结果名称 | 强制拆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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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无
| 办理环节 | 办理步骤 | 审查标准 | 办理结果 |
|---|---|---|---|
| 立案 | |||
| 立案 | 检查发现或通过举报、移送等途径发现涉嫌违反规划设置户外广告设施,应当立案调查。【展开】 | 立案审批表【展开】 | |
| 处理决定 | |||
| 调查 | 对涉嫌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协查认定。致函城市管理部门,查询该户外广告设施所在区域户外广告设施规划情况以及其是否违反规划设置;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责令限期拆除。【展开】 | 询问笔录等证据文书【展开】 | |
| 决定 | 当事人逾期未拆除的,强制拆除【展开】 | 强制拆除决定书【展开】 |
设定依据
无
| 【地方性法规】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 | |
| 制定机关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
| 依据名称 | 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 |
| 发布号令(文号)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五届〕第61号 |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第二十六条 第二款 违反前款第(三)项、第(五)项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强制拆除或者清除,并可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违反前款第(四)项规定的,由区、县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委托专业企业按照规定代为粉刷、修饰,所需费用由责任人承担;对不支付费用的,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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