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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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建国门街道办事处 | 服务对象 |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办理形式 | |
受理条件 | 1.第四条 《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发放范围包括: (一)在本市进行就业登记的人员; (二)在本市进行失业登记的人员; (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定的其他劳动者。 关于印发《北京市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人社就发〔2011〕80号)2.材料齐全,真实有效。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09:00-17:00,{延时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9:00,下午17:00-17:30,周六09:00-13:00(法定节假日除外,延时服务需预约)} 查看详情 | ||
办理地点 |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东城区赵堂子胡同16号一层综合窗口 查看详情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010)65245471【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东城区赵堂子胡同16号一层综合窗口【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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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监督方式 | |||
基本编码 | 112011276000 | 事项编码 | 1111010100003339815112011276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1101010000333981511201127600001 | 进驻大厅类型 | 政务中心 |
权力来源 | 上级授权 | 网上支付 | 否 |
所属机构 |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建国门街道办事处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 |||
行使层级 | 镇(乡、街道)级 | 运行系统 | 无 |
物流快递 | 否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预约办理 | 数量限制 | 无 | |
中介服务 | 无 | 权限划分 | 分条件办理(区街) |
通办范围 | 无 | 特别程序 | 无 |
行使内容 | 各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负责核发常住外来劳动力的《就业失业登记证》; 各街道(乡镇)政务服务中心(原社保所)负责核发本市户籍劳动力及港澳台居民的《就业失业登记证》。 | ||
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 | 网络操作不熟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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