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事项编码 | 1111010200002922563110209141000 | 事项类型 | 行政处罚 |
| 实施主体 | 北京市西城区司法局 | 所属机构 | 无 |
| 行使层级 | 区级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 运行系统 | 权力来源 | 上级授权 | |
| 处罚的行为 | 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超越业务范围和诉讼代理执业区域的行为进行处罚 | ||
| 处罚的种类 | |||
| 处罚的幅度 | 根据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并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罚款数额最高为三万元。 | ||
| 处罚结果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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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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