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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听,请说话(10s)
抱歉,没听清,请再说一遍吧

3
06
121101027433376242
北京市西城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地方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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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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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城区地方志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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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西城区

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地方志工作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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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意见征集

基本信息

事项编码 1211010274333762423110674005000 事项类型 行政检查
实施主体 北京市西城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所属机构 北京市西城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行使层级 区级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运行系统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强制/检查结果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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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步骤 审查标准 办理结果
检查
检查方案市、区两级地方志机构应当按照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相结合的原则合理划分检查范围,避免重复检查【展开】实施检查前应当依法制定含有正当理由、事项和内容的检察方案【展开】
决定
决定依照检察方案规定的时限、范围开展检察【展开】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应当予以制止和纠正【展开】

设定依据

【行政法规】地方志工作条例
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依据名称地方志工作条例
发布号令(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7号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第五条 国家地方志工作指导机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全国地方志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主管本行政区域的地方志工作,履行下列职责:(一)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地方志工作;(二)拟定地方志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三)组织编纂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四)搜集、保存地方志文献和资料,组织整理旧志,推动方志理论研究;(五)组织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展开】

服务承诺

法定办结时限 20(工作日)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10)83976173【展开】

投诉监督方式

投诉监督电话:

(010)12345【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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