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事项编码 | 1111010200003779403110211017000 | 事项类型 | 行政处罚 |
实施主体 | 北京市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所属机构 | 劳动保障监察队 |
行使层级 | 区级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运行系统 | 无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处罚的行为 | 处罚 | ||
处罚的种类 | |||
处罚的幅度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法条例》第五十二条在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筹备设立期间招收学生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停止招生,责令退还向学生收取的费用,并处以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拒不停止招生的,由审批机关撤销筹备设立批准书。 | ||
处罚结果名称 | 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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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