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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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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

对以实施职业技能培训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筹备设立期间招收学生的行为进行处罚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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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意见征集

基本信息

事项编码 1111010200003779403110211017000 事项类型 行政处罚
实施主体 北京市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所属机构 劳动保障监察队
行使层级 区级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运行系统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处罚的行为 处罚
处罚的种类
处罚的幅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法条例》第五十二条在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筹备设立期间招收学生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停止招生,责令退还向学生收取的费用,并处以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拒不停止招生的,由审批机关撤销筹备设立批准书。
处罚结果名称 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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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环节 办理步骤 审查标准 办理结果

设定依据

服务承诺

法定办结时限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10)66206193【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20号接访中心1号窗口【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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