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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对施工总承包单位未实行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公示制度责改不改的行为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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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北京市

对施工总承包单位未实行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公示制度责改不改的行为进行处罚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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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意见征集

基本信息

事项编码 1111010200003779403110211027000 事项类型 行政处罚
实施主体 北京市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所属机构 劳动保障监察队
行使层级 区级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运行系统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处罚的行为 处罚
处罚的种类
处罚的幅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六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职业中介机构提供虚假就业信息,为无合法证照的用人单位提供中介服务,伪造、涂改、转让职业中介许可证的,由劳动行政部门或者其他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职业中介许可证。《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七十四条职业中介机构违反本规定第五十八条第(一)、(三)、(四)、(八)项规定的,按照就业促进法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规定予以处罚。
处罚结果名称 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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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环节 办理步骤 审查标准 办理结果

设定依据

服务承诺

法定办结时限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10)66206193【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20号接访中心1号窗口【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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