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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对合伙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行为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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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

对合伙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行为进行处罚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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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意见征集

基本信息

事项编码 11110000000037866N3110224804000 事项类型 行政处罚
实施主体 北京市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所属机构 北京市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使层级 区级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运行系统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处罚的行为 合伙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应当自作出变更决定或者发生变更事由之日起15日内,未向原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处罚的种类
处罚的幅度 合伙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未依照本办法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处罚结果名称 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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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查看流程图

办理环节 办理步骤 审查标准 办理结果

设定依据

服务承诺

法定办结时限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10)66503512【展开】

投诉监督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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