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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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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件
办件类型
0次
到现场次数
45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45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网上申请的,10个工作日反馈受理结果。通过的,网申平台查询下载《联系函》,交给部队,办理后续业务。全部办结需45个工作日。对于已办结的业务,可登陆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转移接续信息查询模块,查询转入记录。(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网上申请的,10个工作日反馈受理结果。通过的,网申平台查询下载《联系函》,交给部队,办理后续业务。全部办结需45个工作日。对于已办结的业务,可登陆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转移接续信息查询模块,查询转入记录。(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 北京市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服务对象 |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办理形式 | |
受理条件 | 1.职工需在本市正常参保,并至少有一个月的实际缴费账户信息。 未就业随军配偶实现就业并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军队后勤(联勤)机关财务部门将其养老保险关系和相应资金,转移到新参保地社保机构。转移养老保险关系时,未就业随军配偶不受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条件限制,不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其到地方再次跨省流动就业的,应按照国办发[2009]66号文件规定办理。 2.已达到待遇领取条件的,且待遇领取地为北京的职工。 根据《关于未就业随军配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后联〔2011〕3号)第五条:未就业随军配偶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的,由军队后勤(联勤)机关财务部门将其养老保险关系和相应资金,转移到户籍所在地社保机构,符合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在户籍所在地办理退休手续并领取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3、提供军队后勤(联勤)机关财务部门开具的未就业随军配偶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来源:(《关于未就业随军配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后联〔2011〕3号)第三条) 4、材料齐全,真实有效。 | ||
办理时间 | 西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人力社保分中心: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 延时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9:00,中午12:00-13:30,下午17:00-17:30,周六8:30-12:30(法定节假日除外,延时服务需预约)};西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 { 延时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9:00,中午12:00-13:30,下午17:00-17:30;周六上午9:00-13:00(法定节假日除外,延时服务需预约)} 查看详情 | ||
办理地点 | 西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人力社保分中心: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20号(综合窗口)三层综合窗口 西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8号楼D座(综合窗口)综合窗口 查看详情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010)66007070【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20号社保大厦三层综合窗口【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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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监督方式 | |||
基本编码 | 002014006017 | 事项编码 | 1111010200003779403002014006017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1101020000377940300201400601702 | 进驻大厅类型 | 无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网上支付 | 否 |
所属机构 | 西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授权组织 |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 |||
行使层级 | 区级 | 运行系统 | 国家级垂管系统 |
物流快递 | 否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预约办理 | 数量限制 | 无数量限制 | |
中介服务 | 无 | 权限划分 | 无 |
通办范围 | 无 | 特别程序 | 无 |
行使内容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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